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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1年6月1日起,这类产品未获得CCC认证不得出厂销售
发布于:2021/4/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点击:800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刹车片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衔接事项”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Q:刹车片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衔接事项

留言日期:2021-03-30


您好,关于2020年第19号法规文件要求,要求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我司存在以下问题:


1
61号前刹车片厂家生产的产品销售到主机厂或4S店,是否需要进行CCC认证?(如刹车片生产日期为5月份,而实际整车下线或4S店销售时间为七八月份,此时的整车使用符合市场监管的要求)


2
、时间切换为61日,这个时间节点是控制的刹车片生产日期还是整车下线的生产日期还是终端4S店的销售日期,是否是以刹车片上的生产日期来实行监管?


以上2个问题点还请领导们及时回复,谢谢!


A: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1-04-02


您好,在过渡期结束前已出厂、进口的制动器衬片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使用,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216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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